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规章制度

 

一、图书、期刊、报纸借阅须知

1.馆内藏书分布于阅览区和密集书库。阅览区分为政法类新书阅览区、教育教学类新书阅览区、文史科普类新书阅览区、教师阅览室,分别位于三层和四层,均实行开架借阅。密集书库位于一层,采用闭架管理,通过委托借阅。

2.读者可以浏览阅览区的开架图书查找图书,也可以通过图书馆网站.电子检索机、移动图书馆等终端查询图书信息。

3.读者使用校园一卡通借还图书。可通过馆内自助借还机或馆员人工操作,办理借还手续。

4.密集书库的图书需要通过图书馆网站或者到总服务台提交委托申请,读者在指定时间到总服务台取书。密集书库的图书在总服务台办理归还。

5.阅览区的图书可以外借也可以在馆内阅读,读者在阅览区内阅读后应将图书放在指定位置,不要自行上架。不得将未借出的图书带出阅览区。读者在阅览区内可通过自助借还机借还图书。图书经办理借出手续后,方可被带出阅览区。

6.期刊、报纸位于四层期刊报纸阅览区,仅供馆内阅览,不外借。阅后放在指定位置,不要自行上架。不得将期刊、报纸带出阅览区。

7.如果读者需要复印期刊、报纸,经馆员办理登记手续后,方可将其带出阅览区并按要求及时归还。


二、图书借阅规则

1. 借阅权限

读者

类型

借阅

范围

借书

总册数

借书期限(天)

续借期限(天)

续借次数

学生

图书

20

30

30

1次

教工

图书

30

60

60

1次

注:还书日期在周六、日和节假日的,还书日期顺延

2.关于图书借阅超期、遗失、损坏的相关规定

图书馆藏书是国家财产,是教学、科研的物质基础。读者借阅时,应加以爱护、妥善保管。如发现下述情况,由借阅人员承担相应责任。

1)图书超期

借出的图书,如因特殊需要,到期不能还清的,可在所借图书到期之日前通过图书馆网站、移动图书馆、自助借还机办理续借手续。图书馆对超期没有办理续借手续而不清还图书者给予停借处理。在归还超期图书后才能借阅其他图书。

2)图书遗失

读者遗失图书后,需赔偿原版本 ( 出版社、版本相同,印次可不同 ) 图书。收加工手续费5元。无法购到同版图书的,则视所遗失图书的情况处2—10倍以上的赔偿,每本收加工费5元。具体如下:

(a)1987年以前的中文图书,按10倍赔偿。

(b)1988-2000年的中文图书,按7倍赔偿。

(c)2000-2010年的中文图书,按4倍赔偿。

(d)2010年(不含)以后的中文图书,按2倍赔偿。

(e)多卷书、丛书遗失其中1册,按全套定价2倍赔偿。

(f)如丢失图书在1个月内找到,凭缴费单退还款项。

3)图书损坏、偷窃

A.读者在图书上涂抹或勾点、污损图书,每损坏一页赔款 1~5 元。如损坏严重,必须赔偿原书;无法赔偿原书,按遗失图书条款处理,同时处以 10 元以上罚款。

B.对撕毁图书者,视情节轻重进行索赔,并停止借阅权 1~3 个月。损坏严重者,必须赔偿原书。无法赔偿原书按遗失图书规定处理,同时处以 10 元以上罚款,并通报所在系部或单位。情节严重者报学院从严处理。

C.偷窃图书者,除交回原图书外,处以每本 50 元罚款、停止借阅权一学期、存档备考并通报本人所在系部或单位;情节严重者,报学院从严处理;数额超过法律规定范围者,除报学院外将追究其法律责任。

D.损毁书中借阅用条码者赔款5元;损坏书中磁条者赔款10元。

E.以上赔偿或罚款,一律上交财务归入图书经费,不作他用。

 

三、光盘借阅规则

光盘包括单独发行的光盘和随书光盘。光盘由总服务台统一管理、借还,读者可以通过图书馆网站、电子检索机查找光盘信息,随书光盘也可以通过附属图书的信息来查找。

读者将光盘信息交给馆员,由馆员查找光盘、办理借阅手续。光盘一律归还到总服务台,由馆员办理归还手续。光盘的损坏、遗失参照图书的管理规定执行。


四、图书馆际互借管理办法

1.馆际互借是图书馆参加有关协作组织、依据有关规定为读者借阅其他图书馆图书的一项工作。服务对象是学院图书馆注册的读者。借阅范围主要是中外文专业图书。

2.读者可通过图书馆网站的有关链接提交注册申请,或到总服务台办理书面注册申请。学生读者须持一卡通、学生证到总服务台核实信息、提交书面注册申请。读者注册申请在两个工作日内受理,由管理员审核、批准后即可使用系统服务。

3.读者完成注册后,自行通过图书馆网站的有关链接进入馆际互借系统查找图书,提交借书申请。图书通过快递送到图书馆,读者到总服务台取书,并按规定日期归还到总服务台。

4.馆际互借产生的物流费用原则上由读者本人承担,如在优惠期可根据情况减免。

5.使用馆际互借的读者要遵守图书馆的相关规定,相关文献仅用于教学科研,保证文献的完好并如期归还。如出现丢失、损坏、超期等情况,要按照借出馆的相关规定进行赔偿。

 

五、图书馆网络服务须知

图书馆内已实现全馆范围无线覆盖,面向读者开通无线网络(WLAN)接入服务。读者使用支持无线局域网协议的设备(如笔记本电脑、智能手机等),使用校园一卡通账号密码通过认证后,即可免费访问图书馆数字资源及互联网资源。

请自觉遵守《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条例》、《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息网络国际联网管理暂行规定》、《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安全保护管理办法》、《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》等国家相关法律及法规。

请注意保护个人上网密码等信息,以免造成信息泄露等安全隐患。


六、数字阅读空间读者须知

1.学院读者需凭本人校园一卡通账号登录图书馆数字阅读空间系统,成功登录后方可上机。

2.读者须遵守《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条例》、《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安全保护管理办法》等规定。任何人不得制作、下载、复制、查阅、发布、传播含有妨碍社会治安、反动或不健康内容的信息,不得从事有关法律法规禁止的危害网络安全和信息安全的行为,否则将按照国家和学院相关规定处理。

3.读者进入本阅览空间要衣着整齐,举止文明,禁止在室内大声喧哗,保持室内安静以及环境卫生,禁止在室内吸烟、进餐、吃零食、随地吐痰、乱扔纸屑杂物等。管理员有权制止上述不良行为。

4.为保证数字阅读空间内计算机正常运行,严禁私自拔插设备,严禁删改计算机系统配置及程序。违反图书馆计算机使用规则,造成计算机严重损坏者,须按相关规定赔偿。

5.为了维护系统安全,计算机采用硬盘保护模式,每次重新启动后系统都会恢复到初始状态。请读者在退出系统前及时将需要保存的信息资料转出,以免造成不必要的损失。

6.请读者利用数字阅读空间开展有益的学习研究活动,禁止玩游戏。一旦发现,管理员有权制止,直至取消上机资格。

7.数字阅读空间免费为读者服务。由于计算机资源有限,每人每天可免费上机两小时,不提供续时操作。禁止使用他人账号登录上机,如有发现将从严处理。


、数字资源使用须知

1.图书馆数字资源的使用规定

北京政法职业学院图书馆数字资源是指国内外出版商出版发行的、由图书馆购买了校园网使用权的网络正式出版物,如数据库、电子期刊、电子图书等。

(1)图书馆数字资源只能由其合法用户合理使用。

(2)图书馆数字资源的合法用户包括:学院实名的师生员工。

(3)图书馆数字资源的合理使用是指:合法用户出于个人教学和科研的目的,在校园网内以正常速度检索、浏览、下载或打印数字资源。合法用户应当遵守图书馆与国内外出版商签定的合同。

为维护图书馆数字资源的正常、有序使用,保护学院及资源出版商的合法权益,学院根据相关规定,将以下行为归于图书馆数字资源的违规使用:

(1)连续、集中、大批量下载数字资源(超过了正常的阅读速度,如在一小时内下载量超过百篇以上的均属于违规操作;违规操作的判断通常以出版商提供的违规使用报告为准)。

(2)使用软件工具下载数字资源。

(3)将所获得的文献提供给校外人员,并进行非法商业性牟利。

(4)私自向其他任何非法用户提供代理服务或大批量的文献传递。

(5)将数字资源的合法使用权限再提供给其他任何非法用户使用(如将校园网帐号租给校外人员使用)。

(6)其它不符合中国知识产权法的非法使用行为。

2.关于违规使用数字资源的处理办法

如发现违规行为,图书馆将协同学院有关部门进行调查,对违规者视其情节轻重予以相应的处罚。由此而引起的法律后果由违规者自负。

具体处理办法:

(1)违规者必须做出书面陈述和检查。如果违规使用的是外文资源,应分别用中英文进行陈述和检查。

(2)违规者须在图书馆等相关单位负责人的监督下删除违规下载的数据。

(3)违规者将被停止其借书权限2个月。

(4)违规情节比较严重的,由图书馆对违规者及违规行为予以通报。

(5)因违规行为给学院造成经济损失的,由违规者承担赔偿责任。

(6)违规行为引起知识产权纠纷的,违规者必须自行承担由此而引起的一切法律责任。

(7)对有以下行为的情节严重者,除上述处理外,还将视情况对违规者做出进一步处罚。包括:对受到警告后仍旧继续违规;私设代理服务器或将校园网账号提供给非法用户使用,造成数字资源违规使用等。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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